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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含外经贸学院)“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3 点击量: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武纺大学[2015]17号、《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15]18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对象为大二及以上班集体和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

 2.评选条件见《武汉纺织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武纺大学[2015]17号、《武汉纺织大学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15]18号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比;各二级学院的分配名额不得随意增减或调整,漏报或多报将不予批准。

 3.校先进班集体占班级总数的5%,校三好学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占学生总数的3%。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等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评优指标单列。

 4.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评审。学院成立先进班级评审小组,经过班级申报、民主测评、集中答辩、综合考评等程序,择优产生2015-2016年度的校先进班级(重点推荐1-2个班级参加学校“十佳班级”的评选)。

 推荐“学习标兵”必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分党委的综合意见、本人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文章标题三号黑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仿宋加粗,正文四号仿宋,电子和纸质文档)和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学习标兵”名额不占三好学生比例(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只能报一名),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否则空缺;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必须是在班级、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任职;

 5.各二级学院分党委认真审查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二级学院分党委的情况说明。上报推荐材料时,应一并填写上报推荐汇总表。

 二、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确定人选:9月5日—9月11日;

 2.系统申报并审核:9月5日—9月11日;

 3.公示:9月12日—9月14日;

 4.报送材料:9月14日下班之前将所有的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相关表格可以在附件中下载(三本单独做表)。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优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工作和动员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学校各项评优评先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本学年评优评先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开学第一周完成综合测评工作,在此基础上,按时完成评优评先工作。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优评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优评先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

 3.加强宣传,以评促学。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良好契机和有效形式,各学院要把评优评先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评先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宣传典型,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发扬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附件:

 1. 2015-2016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评优评先推荐名额

 2. 2015—2016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学生评优评先汇总表

 3.2015-2016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评优评先推荐名额

 4.2015—2016学年度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学生评优评先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8月26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