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落实我校“知识、能力、品格”人才培养理念,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评先评优的基本参考依据。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学生的榜样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在2016级新生军训期间对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生进行表彰,本学期综合测评提前至暑假期间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其它相关准备工作,暑假开学第一周内完成综合测评的数据录入、审核与公示工作。为做好本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据《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实施办法》,“综合测评”的分数组成为德育(15分)+智育(80分)+体育(5分)+附加分。其中德育分、体育分为减分项,学院可根据《综合测评评分体系及标准》或本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但不能与学校制度相违背)予以减分;智育分数由教务系统直接导入,系统中无需操作;附加分为加分项,严格按照《综合测评评分体系及标准》执行。
二、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1.暑假前:学院公布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动员部署,上报班长信息(包含学号、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的excel表格)。
2.在系统中完成综合测评数据录入与审核,操作流程为:班长录入班级学生信息-辅导员审核-副书记审核。
学生因免修、免考的原因造成学工管理系统中无课程成绩,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在智育测评中删除对应课程,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在学工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管理-查看详情中核实无误后,填写《系统无成绩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暑假开学第二天以学院为单位交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需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系统后台统一处理。
3.学院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加盖分党委公章的附加分≥5分学生的汇总表(包含学号、姓名、加分依据和分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进行审核。学院根据资助管理中心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
4.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签字确认,开学第一周内将学生签字表复印件交学工部备案。
联系人:李老师,7220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