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选拔时间
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省赛时间:2016年5月;国赛时间:2016年10月)。
二、选拔要求
1、参赛资格
我校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都可参赛。
2、组队要求
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鼓励跨学历层次、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注意包括管理、财务、法律、计算机等企业管理运行所需专业同学。
3、参赛项目
参赛者的参赛项目必须是一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其来源可以有三种途径:(1)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2)高校、科研机构研发的技术产品或服务;(3)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以后两者为参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参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形式报送,计划书的标题统一为“XXXX(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例如“童伴网有限公司创业计划”/“蓝灯关注自闭症儿童项目创业计划”。产品/服务的名称可以比较详细。
4、比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青春”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侧重于对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通过项目公开展示、创业计划书书面评审、评委现场问辩等环节进行评价。各学院报送参加全校复赛的项目数额一般不超过8项。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申报;按照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在进行各类各级比赛时,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即我校2011、2012、2013、2014、2015届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截止到2015年12月1日)的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竞赛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各学院最多可申报3项参加学校复赛。
(3)公益创业赛:其出发点为培养大学生的创业实操素养,要求学生以服务社会、开展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借鉴商业运作的模式,来落实完成一项具备一定水准的、可持续发展的公益项目。参赛要求:面向在校学生,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主要侧重于参赛项目的公益性(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性(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性(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等方面评价。各学院最多可申报2项参加学校复赛。
5、其他要求
(1)利用他人科技成果或服务作为核心项目的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者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未提交授权许可的,不予评审。
(2)参赛团队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上报的创业计划书内容要完整、具体、深入,具有实施可能性。一般包括产业背景、公司情况、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的总体进度安排、团队及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等几个方面内容,并可辅助图形、表格、调查问卷等,用以描述公司的创业机会,以及把握这一机会的过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提示风险和预期回报等。
创业计划书财务部分应至少包括四项内容:财务政策部分具体包含筹资计划、资金结构与规模、会计政策;财务预测部分(应为5-7年,不能少于5年)具体包含销售预测、成本与费用预测、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利润表、预计现金流量表;财务分析部分具体包含财务报表分析、可行性分析;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部分。
提倡和鼓励广大同学积极与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联系,了解和把握有关科研项目情况和相关成果。鼓励以我校科研成果作为创业计划的内容或依托,选择我校自主研发的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高科技成果,按照创业计划竞赛的要求,形成具有鲜明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创业计划。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为了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参照全省、全国比赛要求,纸质及电子申报创业计划书、运营报告(含正文和附件)均须隐去作者及学院信息。例如经济学院的参赛团队,在纸质及电子版的申报商业计划书(含正文和附件)中均不可出现团队成员姓名、经济学院、指导老师(若技术是某老师所有,也不可以出现他的名字)等信息,特别是包含的文字及图片(某些奖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书扫描件上会有学院信息)中也不可出现相关信息。
三、竞赛日程
1、竞赛启动(11月初)
公布竞赛方案,下发竞赛通知,利用校内媒体广泛宣传。
2、学院初赛(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
请各学院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和近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广泛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动员,并在同学中广为宣传,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组织指导本单位学生认真选题、联系指导教师、组成团队,完成学院参赛作品的初评工作。
3、学校复赛(2016年3月—4月)
各参赛团队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学院将所有参加竞赛的作品申报书、商业计划书及学院初赛作品统计表(附件4,按照作品质量排序)书面版汇总后交至校团委,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至225850@qq.com(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并择优选送项目参加2016年“创青春”湖北省、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四、材料报送要求
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
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项目展示介绍视频。
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
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2份,正反打印,申报书和作品分开装订,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避免过度包装和装订;电子版要同时报送大赛信箱。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院分团委书记任联系人的“创青春”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竞赛组织工作。
2、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3、各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评委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竞赛的作品,并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校团委。
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59367667
附件1 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2 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3 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4 参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5 各项赛事评审考察侧重点(供参考)
学工部团委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