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联合下发通知,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为“大于3000元,不超过6000元”,7月24日启动申请。学工部(处)希望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及时转告需要办理的同学抓紧时间申请。
2011年已获得贷款、2012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24日-8月13日(不受理2011年未获贷学生的申请)。2012年大学新生及2011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5日(不受理2011年获贷学生的续贷申请)。
为确保真正困难学生获得贷款,防止家庭不困难学生挤占贷款名额,今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坚持“八贷八不贷”的政策。不得办理贷款的情况包括: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奢侈品的;在校期间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贷款申请所需材料:新生凭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中专、自考、成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不符合申请条件)、《2012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
在校生贷款所需资料:2011年未获得贷款的学生(含2010年获得贷款2011年未获贷款学生):凭学校出具困难证明(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其他证明)及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
2011年获得过贷款的学生:凭学校困难证明(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证明)、2011年贷款合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
通知还表示,所有申贷学生信息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均能查看,如学生隐瞒事实骗贷,一经核实将通过高校追回所申请贷款,并按照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详情见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1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