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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8 点击量: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各系党总支: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条件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学生制度汇编》中《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学校特别优秀学生。

二、上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可于学生处网站下载,每1份);

3.所有获奖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表格,一式1份,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4.所有推荐的获奖学生上报个人先进事迹一篇,要求标题鲜明,内容充实,真挚感人,文体不限;就学生的特别优秀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行文,篇幅要求不少于1500字(每人1份,附在申请表后,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5.相关表格在学工处网站“文件下载”里下载。

三、名额分配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评选名额为4人,每个系可以报1名候选人参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根据综合测评中的智育和德育的总分,以及学生在班级中的排名情况(须在前10%以内),最后由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推荐上报人选。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过程做为对学生的教育过程;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所有学生中宣传,做到“政策公平、分配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合理;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五、时间安排

1108日下发通知;

2 1081012日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准备材料;

3101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1014-16日,由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上报学生名单;

51017日公示7天;

61026日上报教育厅。

因教育厅要求上报时间紧,请各单位在评审前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审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评审,特别注意填表要求,按规定时间上报。

联系人:汪峻   电话:59367222   电子邮箱:xsc@wtu.edu.cn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学生工作处

O一一年十月八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