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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8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分党委: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条件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制度汇编》中《武汉纺织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学校特别优秀学生

二、上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每院报1份);

3、所有获奖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表格,一式1份,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4、所有推荐的获奖学生上报个人先进事迹一篇,要求标题鲜明,内容充实,真挚感人,文体不限;就学生特别优秀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行文,篇幅要求不少于1500字(每人1份,附在申请表后,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5、相关表格在学工处网站“文件下载”里下载。

三、名额分配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过程做为对学生的教育过程;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所有学生中宣传,做到“政策公平、分配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合理。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五、时间安排

1108日下发通知;

2 108 1013各二级学院确定人选,准备材料;

3101416日各二级学院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4101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1017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7天;

61026日上报教育厅。

因教育厅要求上报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在评审前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审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评审,特别注意填表要求,按规定时间上报。

联系人:汪峻   电话:59367222   电子邮箱:xsc@wtu.edu武汉纺织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O一一年十月八日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