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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校优秀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分党委: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弘扬崇真尚美、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精神。经研究,现面向全校征集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含校友)

1、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校级以上优秀团员、团干部、校园之星等荣誉;

2、曾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者个人或团队;

3、曾受过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团队等;

4、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二、文稿结构及要求:

1、个人简介:1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院、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先进集体或团队简介:150字左右,包括先进集体或团队基本情况、参加的竞赛或活动获得的主要荣誉等。

2、事迹正文:1500字,以第三人称行文。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集体或团队在学习成长、参与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和思想深度。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或指导老师对优秀学生或集体进行精辟评述。

4、附件:提供反映个人、集体或团队风采的电子照片1-2张,JPG格式,加上图片说明,随文稿用附件发送。

三、文稿推荐方式:

1、各学院可根据征集对象范围梳理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名单,坚持优中选优原则,通知并指导相关学生按要求积极准备材料;

2、各学院对征集到的文稿要严格审核,对文字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斟酌,真实反映个人、集体或团队的先进事迹,确保征集文稿的质量;

3、各学院文稿的征集数量不限,纺织学院、化工学院推荐材料不少于10份。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征集到的先进事迹文稿进行整理汇编。

四、文稿申报截止时间:

20111021上午10: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文稿电子稿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sc@wtu.edu.cn。联系人:陈海 程勋;电话:72227220

 

 

学生工作部(处)

2011.9.27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