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
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规范  >  正文
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学习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8-25 点击量:

为切实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推动学生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以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促进辅导员树立职业理想,夯实理论基础、提升业务能力,打造我校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二、实施对象: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

三、具体要求:

1.辅导员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每年参与学习培训不少于16学时。

2.鼓励辅导员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思考,凝练工作经验,分享学习心得。

3.辅导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将纳入学校对辅导员的专项奖励考评体系。

四、学时计算办法:

1.参与学习课时:

序号

类 别

学 时

备 注

1

省级以上专项业务培训

5天及以上--4学时

2天到5天—2学时

1天及以下—1学时

其他专项主题活动学时参照辅导员沙龙学时计算

2

学校学生工作会议

1

3

经典导读/辅导员沙龙

0.5

2.主题发言课时:

序号

类 别

学 时

备 注

1

省级以上学生工作会议交流

4

学校每2周举办一次辅导员沙龙活动。

全体人员自愿申报。

参加省级及以上专项培训、成功申报校级及以上思政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获奖项目负责人每年至少主讲1次沙龙。

2

校际、校级交流

3

3

辅导员沙龙

2

附:学工部负责辅导员学习培训的考勤,最终学时计算以部门记录为准。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