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推动学生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以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促进辅导员树立职业理想,夯实理论基础、提升业务能力,打造我校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二、实施对象: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
三、具体要求:
1.辅导员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每年参与学习培训不少于16学时。
2.鼓励辅导员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思考,凝练工作经验,分享学习心得。
3.辅导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将纳入学校对辅导员的专项奖励考评体系。
四、学时计算办法:
1.参与学习课时:
序号 |
类 别 |
学 时 |
备 注 |
1 |
省级以上专项业务培训 |
5天及以上--4学时 2天到5天—2学时 1天及以下—1学时 |
其他专项主题活动学时参照辅导员沙龙学时计算 |
2 |
学校学生工作会议 |
1 |
3 |
经典导读/辅导员沙龙 |
0.5 |
2.主题发言课时:
序号 |
类 别 |
学 时 |
备 注 |
1 |
省级以上学生工作会议交流 |
4 |
学校每2周举办一次辅导员沙龙活动。 全体人员自愿申报。 参加省级及以上专项培训、成功申报校级及以上思政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获奖项目负责人每年至少主讲1次沙龙。
|
2 |
校际、校级交流 |
3 |
3 |
辅导员沙龙 |
2 |
附:学工部负责辅导员学习培训的考勤,最终学时计算以部门记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