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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安全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办法(2015)

发布时间:2016-04-27 点击量:

(武纺大学 〔2015〕1号)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意见》(武纺学[2014]01号)、《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安全文明宿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纺大办[2014]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思路

武汉纺织大学安全文明宿舍检查评比采取两级管理模式,明确主体、协同推进,具体实施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周查”、“月检”、“学期达标”、“学年创优”,以查促建、以评促建,全面落实“安全文明宿舍达标创优制度”。

二、工作步骤

(一)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学生宿舍每周检查。

检查主体为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制定具体办法,每周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一次以上宿舍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安全文明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执行,同时可适当考虑寝室文化建设情况;每次检查结果张榜公示,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检查结果作为二级学院学期安全文明宿舍达标的依据;学工部(处)团委采取适当形式对该制度实施进行督导检查。

(二)学工部(处)团委、后勤集团组织实施学生宿舍每月公检及不定期抽查。

1.学生宿舍每月公检

检查主体为学工部(处)团委。学工部(处)团委直接参与和指导校学生会、校院两级自治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月对全校所有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公开检查;检查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同时由学工部(处)团委反馈至各二级学院、校学生会反馈至各二级学生会;检查结果作为学年优秀安全文明宿舍评比的重要依据;每月公开检查中获“优”等次的寝室由后勤集团进行适当奖励激励。

“学生宿舍每月公检”一般在每月第四周进行,检查时段为周四下午、周五全天及周日晚间,确系上课等发生冲突的宿舍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可安排其他时段进行集中检查。

2.学生宿舍不定期抽查

检查主体为后勤集团。后勤集团指导宿管中心、楼栋管理员具体实施,采取随机、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反馈至学工部团委,同时作为二级学院安全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的参考依据;由保卫部(处)等安全文明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结果亦计入此列予以运用。

(三)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学期安全文明宿舍达标认定。

实施主体为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营造学院学生宿舍团结和谐、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精神风貌,打造宿舍促人奋进的环境氛围,凝练室内特色文化品牌,举办宿舍文化节系列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周查”“月检”基础数据,每学期认定一次安全文明达标寝室,重在抓牢、抓实“最普遍、最广泛”的安全文明宿舍工作基础;学工部统一制作标识,下发学院对达标宿舍进行挂牌。

(四)学校每学年评定、奖励安全文明优秀宿舍。

实施主体为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学年按照“分配+竞争”核拨分配200个优秀安全文明宿舍指标数,由二级学院结合每周宿舍卫生检查情况及学风、寝室文化等进行综合评定上报,学校组织验收后进行认定和表彰奖励,奖励标准500元/每寝室。

(“分配+竞争”细则:其中100个指标,按学院寝室数分配;另100个指标,主要按照“学生宿舍每月公检”学院获优比例,并参考不定期抽查制度情况和“学生宿舍每月公检”中发现的“一票否决”、“恶意拒检”情况,进行核拨。)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本办法中所涉相关检查评比指标与学生工作年终考核、辅导员专项奖励考核等体系联动,予以运用。

(二)试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宿舍检查、考评方案》(《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意见》(武纺学[2014]01号)附件六)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由学工部(处)团委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