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团中央近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现就相关赛事补充通知如下:
一、主体赛细节调整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参赛对象由原来的“在校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调整为“在校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创业计划赛与公益赛不变。
二、专项赛事
专项赛明确为以下两项:
1、MBA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限报1支团队。(5)参赛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全国决赛。
2、电子商务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提交基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已运营项目参加申报)。(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限报3支团队。(5)参赛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全国决赛。
根据赛事的相关调整,请各学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学工部团委
2016年2月29日